| 網友 | *** | 瀏覽量 | 3436 | 問題類型 | 咨詢 | 信件狀態 | 已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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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 | 關于劃撥補繳出讓金的政策 | ||||||
| 信件內容 | 咨詢:領導您好! 我在宣城市區的一些商業和商住用房,其對應的商業和商住土地性質是劃撥,近期打算轉讓,需要了解該類用地的補繳出讓金政策,所補繳的金額是否是按該區域基準地價乘上一定的比例?謝謝 | ||||||
| 來信時間 | 2025-09-18 15:05 | ||||||
| 回復時間 | 2025-09-18 15: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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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復部門 |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
| 回復內容 |
咨詢的問題,回復如下: 2025-09-18 15:36:55 已受理,正在處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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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復時間 | 2025-09-19 17: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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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復部門 |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
| 回復內容 |
咨詢的問題,回復如下: 您好,您咨詢的問題收悉。根據《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試行)(國土資發[2006]114號),原劃撥土地使用權人可以申請辦理協議出讓,但需按程序對所涉及地塊的出讓土地使用權市場價格和劃撥土地使用權權益價格進行評估(出讓評估價格不低于基準地價)。如需了解具體政策,請到我局利用科咨詢。聯系電話:利用科 3035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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