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本人1994年參加工作,分配在二輕系統的電器開關廠工作,保留了當時的分配工作的文件。因當時電器開關廠都沒有購買社保,后來該廠倒閉后工資流水等材料也無從找到。2001年到另一家企業工作開始有了社保?,F在想將1994年-2001年的社保補繳,有分配工作的文件的原件,無工資流水等材料,怎么才能社保補繳?
咨詢的問題,回復如下:
網友你好!根據安徽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補繳規定,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而未參保繳費的,可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國有、集體企業因改制破產等導致原單位不存在或名存實亡的,可由其主管部門作為申報主體進行申報。申報的材料需要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憑證等勞動關系證明材料。來電人反映的分配工作的文件的原件,可以提供后,由相關部門進行判定。并且根據規定,安徽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補繳不得早于1996年1月。具體業務咨詢電話:0563-27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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