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宣城經開區管委會:
根據《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舊房裝修領域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建計〔2024〕127號)文件精神,為充分發揮2024年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作用,促進我市城鎮老舊住房裝修改造工作,現就規范我市城鎮老舊住房裝修改造補貼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補貼范圍
城鎮規劃內使用10年以上,存在屋頂漏水、外墻脫落、功能缺失、供配電設施老化等需要改造的城鎮住房。補貼范圍主要包括房屋的外墻、幕墻、屋頂翻新保溫;室內地面、墻面、水電、門窗、廚衛更新裝修改造;燃氣自動報警和安全保護裝置、消防設施、建筑節能等裝修改造和增設安裝智慧安防等。
二、補貼對象
自2024年9月6日(即《安徽省發展改革委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發改環資〔2024〕493 號)印發之日)至 2024年12月31日期間,對當年已經開工但尚未完工的城鎮老舊住房裝修改造項目以及新開工的城鎮老舊住房裝修改造項目予以補貼。補貼資金要在當年使用完畢。
三、補貼標準
城鎮老舊住房裝修改造按照裝修改造造價的15%給予補貼,每套補貼上限為5萬元。補貼資金額度有限,按審核通過順序撥付,付完即止。
四、申報主體
城鎮老舊住房裝修改造補貼申請人包括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及相關業主。
五、申報時間
擬申請補貼資金的申請人,應在裝修改造項目正式開工并形成實物工作量后,及時向屬地縣(市、區)住建局或宣城經開區管委會提交補貼資金申請,申請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
六、申報材料
(一)公共部位維修改造
1.補貼申請表
2.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3.工程招投標材料
4.工程施工合同
5.工程造價預算清單
6.現場照片(各部位維修改造過程照片2張)
7.申報承諾書
(二)個人裝修
1.補貼申請表
2.房屋產權人身份證明
3.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如有)
4.房屋產權證明材料
5.裝修合同(如有,簽訂主體與房屋產權人一致)
6.裝修工程造價預算清單
7.發票(裝修工程發票或裝修物料購置發票,發票抬頭與房屋產權人一致,發票開具時間在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
8.現場照片(各部位裝修過程照片2張)
9.申報承諾書
七、審核流程
1.材料審核。各縣(市、區)住建局、宣城經開區管委會收到補貼申報材料后,組織專業人員對材料的真實性、合理性進行審核,并于3個工作日內反饋審核結果。申請人提交的信息真實完整,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予以審核通過;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無法辨識的,審核部門將補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按要求在15日內補正有關信息重新申請。
2.現場核驗。材料審核通過的,各地應于3個工作日內組織專業人員進行現場核驗,并對各裝修改造部位拍攝至少2張現場照片,結合現場核驗情況,對工程造價預算清單進行審定。
3.公示。各縣(市、區)住建局、宣城經開區管委會應當在現場核驗、造價審定后對擬補貼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4個工作日內,將符合補貼條件的項目信息進行匯總、確定補貼金額,并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資金申請。
4.資金撥付。各地財政部門要根據同級住建部門提出的資金安排建議,按程序撥付補貼資金。補貼資金實施專賬管理,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公共部位維修改造補貼資金撥付到物業專項維修資金賬戶,個人裝修補貼資金撥付到業主個人。
八、資金監管
各地要嚴格補貼資金管理,不得用于平衡地方預算、償還地方政府債務、地方“三保”支出。各地住建部門負責對補貼資金使用進行監管,財政部門負責對資金撥付進行監管,確保資金安全、撥付及時。
九、政策宣傳
各地要加強城鎮老舊住房裝修改造補貼政策宣傳,加快補貼資金使用,切實發揮國債資金作用,持續釋放投資消費潛力。補貼資金撥付使用情況及裝修改造項目進展情況每周報市住建局房地產中心。
宣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宣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宣城市財政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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