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繳存職工:
為深入貫徹國家及省市關于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政策要求,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提高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通知如下:
一、繳存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夫妻雙方均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調整為90萬元;單職工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調整為70萬元。
二、對符合人才引進、多子女家庭、購買綠色建筑等貸款條件的,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政策可疊加享受。
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執行,在我市住房公積金存貸比高于90%時,暫停執行上述政策。期間若國家、省市有新規定,則從其規定。
宣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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