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6日,網友在人民網留言:“我是旌德縣龍強凈化材料廠就2020年8月28日留言問題得到旌德縣人民政府回復非常不滿意,原因是旌德縣人民政府沒有幫扶民營企業解決安置相關問題,企業想盡快復工復產,旌德縣人民政府回復推脫事件責任問題。整個事情前因后果,都是政府一方所為,企業只想求政府能給生存發展空間,良好經營環境.沒有解決企業實際問題。請求幫助請求旌德縣國投公司提供和我企業簽訂協議依據(政府相關批示文書),協議中明確提出的“經政府同意”(政府相關批示文書),以及搬遷損失43.5萬依據(政府同意相關批示文書)”。
受到該網友留言后,我市高度重視,現將辦理情況報告如下:尊敬的網民朋友:您的來信已經收到。宣城市人民政府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的受理原則,根據國務院《信訪工作條例》、省市有關信訪工作規定,您所反映的事項“已進入仲裁、司法程序”,按照相關辦理制度不予受理,建議您繼續通過司法程序辦理。
宣城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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