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9
安徽省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4月15日(第七批)交辦我市4件信訪件,截至4月20日,已辦結3件。其中,經查屬實4件,不屬實0件,責令整改0件,立案處罰0件,拘留0人,問責0人,約談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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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
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污染類型 |
是否屬實 |
調查核實情況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問責情況 |
是否辦結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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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D202400240 |
績溪縣靈川半島小區對面化工園區夜里氣味刺鼻。 |
績溪縣 |
大氣 |
是 |
安徽績溪經開區(即信訪件所指“靈川半島小區對面化工園區”)內有5家化工廠、1家農藥廠,集中位于經開區東南側,分別是安徽立興新材料有限公司、績溪縣博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績溪縣徽煌化工有限公司、績溪縣天池化工有限公司、績溪縣現代化工有限公司、績溪縣慶豐天鷹生化有限公司。6家企業環保手續齊全且均按要求建設了大氣污染防治設施。4月15日以來,績溪縣生態環境分局對全縣化工農藥行業所有企業持續開展白天及夜間突擊檢查,經查,立興新材料公司、現代化工公司、天池化工公司、徽煌化工公司4家企業正常生產,尾氣處理設施均正在運行,博達化工公司因市場經濟原因自今年3月上旬以來停產至今,慶豐天鷹公司草甘膦車間尚處于重建期長期停產。化工農藥企業因其特殊的生產原材料及生產工藝,均存在一定程度的可識別性氣味。6家企業均嚴格按照排污許可證等相關行政許可規定要求定期開展了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有組織和廠界無組織檢測,檢測結果符合相關排放標準。安徽績溪經開區管委會定期對園區環境質量開展跟蹤監測,動態掌握經開區環境質量。2023年以來,績溪縣生態環境分局組織第三方單位對經開區常態化開展VOCs走航監測,動態掌握區域VOCs濃度變化趨勢。為確保化工農藥企業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效果,績溪縣生態環境分局結合各企業生產工況及近期氣象條件,正在委托專業機構開展全覆蓋式執法檢測,對檢測結果超標的,將依法進行查處。化工農藥行業廢氣有其行業特殊性,安徽績溪經開區化工農藥企業達標排放的廢氣亦程度不一存在刺激性氣味。在不利氣象條件下安徽績溪經開區化工農藥企業達標排放的廢氣可能對經開區局部環境質量造成不利影響。 |
1.績溪縣生態環境分局常態化開展園區大氣環境質量巡查工作,尤其加強不利氣候條件下的巡查力度,密切關注經開區空氣質量變化及局部區域VOCs濃度變化趨勢,精準巡查。對化工農藥企業開展“一企一策”式幫扶指導,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在滿足國家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和排放標準基礎上進一步尋求提升空間,對涉氣環節開展全流程梳理,精準治污,最大限度減少無組織排放。
2.績溪縣生態環境分局保持對安徽績溪經開區化工農藥企業環境監管高壓態勢,結合大氣VOCs走航、智慧環保平臺等非現場執法手段開展針對性巡查檢查,對巡查中發現的異常線索及時進行溯源,發現違法排污行為的將依法查處。
3.經開區管委會按分工做好屬地環境管理,結合環保管家對經開區內化工農藥企業開展全面的幫扶指導,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提升企業大氣污染防治管理水平。 |
無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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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X202400031 |
宣州區五星鄉永義村大局村村民反映,村中有村民養羊,養殖規模約100只左右,養殖的羊進入周邊村民菜地吃菜,養羊異味影響周邊居民生活,多次反映未得到解決。 |
宣州區 |
大氣 |
是 |
宣州區專項調查工作組現場調查發現,五星鄉永義村大局村民組村民自養羊約80余只,為其家庭主要經濟來源之一。該農戶因養殖糞污清理不及時導致現場有少量異味。宣州區五星鄉政府前期接到過關于該農戶養羊異味的相關投訴,當時鄉村兩級會同相關部門第一時間進行了調查處理,并拿出整改方案。一是督促該農戶對欄舍外地面進行硬化,并修建儲污池;二是要求該農戶定期對糞污進行清理、消毒,減少異味;三是鄉村兩級開展常態化檢查,督促農戶及時對糞污進行清理。 |
1.宣州區五星鄉政府督促該農戶對欄舍外地面進行硬化,并修建儲污池;要求定期對糞污進行清理、消毒,減少異味。
2.該農戶現已對欄舍內的糞污及時進行清理、每周進行消毒,保持周邊環境清潔衛生。 |
無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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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X20240027 9 |
宣州區山西路的康樂山 莊小區拆遷項目半夜在 施工,夜間十點后仍然 在挖掘機作業,噪音擾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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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區 |
噪聲 |
是 |
2024年4月15日經宣州區城管執法局現場調查了解,信訪投訴反映的實為中山西路與敬亭路交叉口西北角原綠島廣場拆遷項目。4月13日22時至23時,該項目建設單位宣城綠都置業有限責任公司在非搶修、搶險或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情況下,在項目拆遷工地內(小區沿街商住樓直線距離 約35米處),安排挖掘機進行拆遷垃圾清理施工作業,施工過程中產生噪聲污染,影響居民正常休息。當事人的行為違 反了《宣城市城市管理條例》 第三十條第(八)項之規定。 |
宣州區城管執法局對當事人——宣城綠都置業有限責任公司處罰款人民幣5000元 ,并要求該公司停止夜間施工行為。2024年4月15日至4月18日,宣州區城管執法局對原綠島廣場項目拆遷工地開展夜間檢查,未發現夜間施工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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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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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WX202400280 |
宣城司爾特化肥廠每日生產時會有一股酸味,有一個堆場已經超過圍擋的高度。堆場的白色污水流淌到外面,希望主管部門嚴肅處理解決。 |
宣州區 |
大氣、水 |
是 |
信訪件反映企業為安徽司爾特化肥科技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該公司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巷口橋。2024 年 4 月15 日,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進行檢查時,企業處于停產狀態。該公司因廠區內磷石膏堆場超高、超庫存,已于4月7日向總公司提交了“關于宣城分公司因磷石膏堆場問題被迫停產的請示”,并于4月8日開始逐步停運生產線,4月12日所有生產線全部停運。該公司酸性氣體來源包括鹽酸、磷酸和硫酸,鹽酸作為硫基復合肥副產品外售,磷酸和硫酸經廠內生產裝置制備后作為復合肥原料使用,均配套建設廢氣處理設施。市生態環境局檢查時該公司因未生產,現場無法判斷生產時是否會有酸味。
該公司磷石膏堆場外圍南側兩處存在淋溶水外滲現象,一處位于堆場西側與泰山石膏(宣城)有限公司宣州分公司交界處南部,自西向東方向有一小水溝內有少量水積存,水溝內水體呈乳白色;另一處位于磷石膏堆場東南角,現場設有一簡易人工挖掘的積水池,積水池將堆場南側一自西向東天然水溝內的水進行收集,積水池內的水呈乳白色。該公司在兩處外滲點均設有淋溶水回抽裝置,檢查時未發現堆場的白色污水流淌到外面。
2023年11月20日,該公司已委托安徽科信空間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對磷石膏堆場進行了測量,磷石膏堆場堆存最高點高度為33.59米,堆場頂部平整高度為28.26米。測量后期,該公司繼續在原有高度上進行堆存,經初步估算,堆場高度增加約4-5米。該企業現有磷石膏堆場堆存最高點高度約為38米,堆場頂部平整高度約為33米,均高于磷石膏堆場防風抑塵網(防風抑塵網高度為18米)。 |
1.市生態環境局要求該公司對堆場外滲的淋溶水進行收集處理,對磷石膏堆場防滲設施漏點進行封堵,對外滲淋溶水進行截流,確保不對外環境造成影響。
2.對磷石膏堆場超高、超堆存量問題,市生態環境局要求該公司進一步細化整改方案,4月20日前將整改方案報市生態環境局備案,5月底前完成堆場降高、減量整改工作。
3.該公司已在磷石膏堆場南側修筑截流溝約180米,截流收集溝渠基礎已完成施工,基礎溝渠寬約2米,深約2.5米。現正實施截流收集溝渠鋼筋混凝土澆筑及淋溶水導流模板混凝土澆筑工作。
4.該公司已于4月12日全面停產,并積極與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協商,增加磷石膏處置能力。同時,向總公司匯報,協調解決磷石膏處置相關事宜。 |
無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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