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等有關規定,自2024年12月23日起,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啟用8處路口電子警察,對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拍攝并依法予以采集。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設置地點:
1.陽德路與匯通街交叉路口
2.陽德路與大有街交叉路口
3.糧臺街與瑞草魁街交叉路口
4.糧臺街與蘭香街交叉路口
5.宛陵東路與里仁街交叉路口
6.養馬路4公里
7.宣大祥街與勤業街交叉路口
8.宣大祥街與南漪湖大道交叉路口
二、抓拍違法行為:
1.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代碼1120(記1分,罰款100元);
2.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代碼1362(記3分,罰款50元);
3.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駛的,代碼1373(記3分,罰款200元);
4.駕駛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代碼1117(記1分,罰款200元);
5.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代碼1625(記6分,罰款200元);
6.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代碼6095(記0分,罰款200元);
7.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代碼1371(記3分,罰款200元)。
三、啟用時間:2024年12月23日0時起。
敬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共同營造安全、文明、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