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的“司爾特環境問題”已整改完成,并通過核查驗收。根據《安徽省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實施辦法》要求,現將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問題
2021年7月現場調查發現,寧國市司爾特肥業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場滲漏液長期污染外環境,現場取樣監測顯示,渣場外排雨水溝中總磷、氨氮濃度分別為54.8毫克/升、11.4毫克/升。在寧國經濟技術開發區污水處理廠排放口發現三股不同顏色的污水匯集進入水陽江,現場取樣監測顯示,由渣場匯入的白色污水總磷、氨氮濃度分別為43.4毫克/升、12.1毫克/升。宣州區司爾特肥業白馬宕磷石膏堆場滲漏液濃度嚴重超標,在堆場旁流入白馬河溝渠中現場取樣監測顯示,水體總磷、氨氮濃度分別為50.3毫克/升、3.8毫克/升,堆場旁邊白馬河已受到污染。
二、整改實施主體
宣城市委、市政府
三、重點措施
1.依法對寧國市司爾特肥業股份有限公司和宣州區司爾特肥業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2.督促寧國市司爾特肥業股份有限公司對磷石膏堆場開展綜合整治,推進堆場標準化建設,落實“三防”措施。
3.對寧國經濟技術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開展排查整治。對寧國市司爾特肥業股份有限公司和宣州區司爾特肥業所在園區開展管網排查整治。
4.啟動白馬宕磷石膏堆場磷石膏清運工作,完成土壤污染狀況詳調,根據調查結論落實環境風險管控措施。
5.對白馬河和水陽江水質定期監測;開展白馬河綜合治理,消除水體污染。
6.提升磷石膏綜合利用水平,達到產銷平衡。
四、目標任務
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完成磷石膏堆場污染防治措施,消除環境隱患;白馬河水質符合水功能區劃要求。
五、完成時限
2023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況
1.依法依規調查處理。宣城市生態環境局對司爾特宣城分公司違法行為依法進行了處罰;寧國市生態環境分局對寧國司爾特公司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了處罰。司爾特公司依法完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
2.實施磷石膏堆場標準化建設。寧國市司爾特肥業股份有限公司編制了整改方案,對磷石膏堆場開展了綜合整治,堆場標準化建設工作已全部完成,落實了“三防”措施。
3.開展園區管網排查整治。寧國經開區司爾特化工園區、宣城高新化工園區均已開展了管網排查檢測,問題點已完成修復。
4.實施白馬宕地塊管控修復。司爾特宣城分公司完成了白馬宕堆場磷石膏清運工作,完成白馬宕堆場地塊土壤詳調,落實了環境風險管控措施。
5.開展白馬河綜合治理。生態環境部門每月對白馬河及入水陽江口水質開展監測;白馬河綜合治理工程項目已完成施工。對白馬河水質開展了指標分析,水質符合水功能區劃要求。
6.落實磷石膏產銷平衡。寧國司爾特公司、司爾特宣城分公司推進磷石膏綜合利用,實現了磷石膏產銷平衡。
如對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8日,共10個工作日)向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反映。
監督電話:0551-62376668
電子郵箱:ahgtc2019@163.com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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