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8日至4月30日、5月6日至5月12日,省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市開展了生態環境保護督察。2024年10月8日,督察組向我市反饋了督察報告。宣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嚴格對照督察反饋意見,逐條梳理,研究制定了《宣城市貫徹落實第三輪安徽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全面部署并系統推進整改落實。目前,《整改方案》已經省委、省政府批準同意,現予以公開。
《整改方案》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統籌兼顧、全面推進,實事求是、科學整改,舉一反三、標本兼治”為基本原則,以更實舉措、更大力度、更高質量狠抓省生態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在更加突出位置,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以更高標準、更高水平推進美麗宣城建設。
針對督察指出的5個方面21類問題,《整改方案》梳理形成了《宣城市貫徹落實第三輪安徽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措施清單》,共98項整改任務,逐一明確了具體問題、重點措施、目標任務、整改實施主體、驗收(監管)單位以及完成時限。《整改方案》要求,以“系統整改、問題導向、常態長效”為目標,推動督察反饋問題真改實改徹底改。
《整改方案》提出了4個方面的整改重點措施,一是提高站位,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重要政治任務,認真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全面堅定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健全完善生態環保考核機制,扎實推進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二是聚焦重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化河湖長制,持續推進無量溪河、梅溧河、徽水河等重點流域系統治理,深入開展南漪湖水環境綜合治理,實施重點斷面水質改善攻堅行動。規范入河排污口日常管理,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和規范化建設。制定“美麗河湖建設清單”,積極申報美麗河湖優秀案例。落實空氣質量改善行動計劃,秋冬季以細顆粒物為重點、夏季以臭氧為重點,開展空氣質量提升攻堅行動。加強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風險管控,確保重點建設用地安全率100%。完善農村黑臭水體治理長效機制,實現有效治理和管護,防止“返黑返臭”。加強固體廢物綜合治理,加快省級“無廢城市”建設。三是強化責任,全力推進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統籌抓好此次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以及歷次生態環保督察和警示片交辦問題等整改落實,實行清單化交辦、節點式推進、閉環式管理,不折不扣完成各項整改任務。到2025年底,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任務完成70%,轉辦信訪件整改任務全部完成;到2027年底,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任務全部完成。嚴格落實“自查從寬、被查從嚴”要求,按季度拍攝市生態環境問題暗訪片,常態化開展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排查整治,適時組織開展問題整改“回頭看”。四是不斷創新,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完善生態環境政策制度,建立由末端污染治理轉為前端源頭管控和全過程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的新型污染防治體系。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堅決打擊違法排放、侵占自然保護地、監測數據造假等嚴重違法行為。深化長三角共保聯治,鞏固提升跨區域聯防聯控成效。推進化工園區突發水污染事件“一園一圖一策”省級示范試點。強化“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嚴格“兩高”項目和化工園區環境準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重大項目環評審批質效。
為保障整改工作順利推進,《整改方案》明確了三個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市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全面負責督察問題整改落實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推進,負責全市整改工作的綜合調度、跟蹤督辦。各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各有關部門落實本地區、本部門整改工作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機制。二是強化督查問責。堅持定期調度通報工作機制,落實市領導包保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制度,加大對整改督導檢查力度,強化跟蹤問效,壓緊壓實整改責任。對省督察組移交的責任追究問題,逐一調查核實,厘清責任,實事求是精準問責。對敷衍整改、弄虛作假、問題反彈的地方和單位,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三是做好信息公開。綜合運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平臺,及時宣傳經驗做法、整改成效、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解決情況等內容。對整改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和部門,加大曝光力度,動員全社會參與和監督,形成整改合力。
下一步,宣城市委、市政府將全面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從嚴從實、較真碰硬抓好省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堅決完成好各項整改任務,以更大力度促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奮力建設美麗中國“宣城樣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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