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23-04-07 11:23
來源:宣城市殘疾人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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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十三五”期間,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市殘疾人就業工作穩步推進,殘疾人集中就業、按比例就業、靈活就業、自主創業、輔助性就業等多形式就業支持政策體系基本形成。但是,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殘疾人就業能力、殘疾人就業服務供給等因素影響,殘疾人就業仍然面臨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制度落實不夠充分、殘疾人就業的穩定性不夠強等問題。
2022年3月25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國辦發〔2022〕6號);9月23日,省政府出臺《安徽省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4年)》(皖政辦〔2022〕12號)。結合國家、省文件要求和我市實際,市殘聯起草了《實施方案》(送審稿),并通過書面征求意見、走訪調研等方式,廣泛聽取市直相關單位、各縣市區政府殘工委、殘疾人專門協會、殘疾人意見、建議,經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印發。
二、任務目標
以有就業需求和就業條件的我市城鄉就業年齡段未就業殘疾人為主要對象,2022—2024年共實現全市城鄉新增殘疾人就業1119人。
三、主要措施
《實施方案》圍繞擴大四類崗位供給、服務四類重點群體、加強就業服務保障和提升殘疾人就業創業能力四項重點,提出10項具體措施。
一是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確保“十四五”期間編制50人(含)以上的省級、市級機關和編制67人(含)以上的事業單位(中小學、幼兒園除外),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殘疾人就業。縣、鄉兩級根據機關和事業單位編制總數,統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建立公示制度,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和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示。
二是推進國有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國有企業應當帶頭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及時足額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三是實施民營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民營企業應當將助殘就業、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或編制專項社會責任報告。在宣城論壇人才網開設殘疾人就業綠色通道,為民營企業招聘殘疾人、殘疾人求職提供便利。落實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稅費優惠、政府優先采購等扶持政策,穩定殘疾人集中就業。
四是引導殘疾人組織幫助殘疾人就業創業。充分發揮各級各類殘疾人專門協會、扶殘助殘社會組織、殘疾人就業創業帶頭人等作用,帶動輻射更多殘疾人就業創業。
五是幫扶就業困難殘疾人就業創業。將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殘疾人全部納入就業援助范圍;統籌用好現有公益性崗位。
六是扶持農村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農村殘疾人或其家庭成員從事種植、養殖、加工、鄉村旅游、農村電商、農村寄遞物流等行業。
七是支持殘疾人大學生就業創業。將殘疾人高校畢業生作為重點對象,納入機關、事業單位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和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
八是促進盲人按摩人員就業創業。支持盲人參加全國盲人醫療按摩人員考試,支持盲人醫療按摩人員開辦醫療按摩所。支持盲人參加保健按摩培訓和繼續教育。多渠道開發盲人就業新形態。
九是加強殘疾人就業服務保障。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將殘疾人就業納入服務范圍。建立健全殘疾人就業輔導員制度。加強長三角殘疾人就業服務協作,與湖州市及其他滬蘇浙地區在殘疾人就業創業宣傳、就業創業互學互鑒、健全殘疾人就業均等化服務機制等方面加強協作。
十是提升殘疾人就業創業能力。制定《宣城市“十四五”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實施方案》,對有就業需求和就業條件的就業年齡段未就業殘疾人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或創業培訓,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按規定給予培訓費、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
四、保障條件
《實施方案》從政策、資金、宣傳和監督四個方面強化保障條件,落實各項舉措。各級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按年度對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實施中出現的問題。
五、解讀機關和解讀人及咨詢電話
解讀機關:宣城市殘疾人聯合會
政策咨詢科室:市殘聯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政策咨詢電話:0563-3035243